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路桥区第一批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路经信〔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路桥区第一批数字化车间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路桥区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业所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企业厂区内单个车间生产设备达20台以上,且全部实现设备物联。企业实现设备物联的车间必须配备1台以上数字化可视大屏。
三、奖励办法
1.被认定为路桥区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全部生产设备均接入台州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给予资金奖励。
2.单个车间设备物联数量达到20台的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每增加10台、再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对于列入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智能制造样板线项目的物联设备,不再ξ享受奖励。
四、申报材料
1.《路桥区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表》;
2.企业上一年度依法纳税情况证ζ 明;
3.企业数字化车间项目业务合同复印件;
4.企业数字化车间项目费用发票复印件;
5.企业数字化车间项目费用付款凭证复印件;
6.企业数字化车间应用场景照片、可视大屏照片各1-2张。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
1.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集聚区负责项目初审,初审后报送区经信局。
2.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验收,验收结果经核查公示后发文确认。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区级数字化车间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5月29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纪律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在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